文化部

 

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

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(以下簡稱國藝會)成立於1996年1月,基金來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」捐助新台幣陸拾億元做為本金,另外透過民間捐助加強推動各項業務。

國藝會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積極輔導、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,獎勵文化藝術事業,以提升藝文水準。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,負責督導基金會的業務方向與經費運用,監事會則是負責稽核財務執行狀況,確保所有基金與經費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。董、監事人選由主管機關文化部就文化藝術界人士、學者、專家和政府有關機關代表和各界社會人士中遴選,提請行政院院長審核聘任。本基金會工作內容計分四大方向,分別是「研發」、「補助」、「獎項」與「推廣」。

就國藝會的發展目標來說,希望能透過研究發展的工作,來檢視與累積目標成果,並且建立政府與民間的管道,以利各方資源流通;而補助的分配與獎項的頒發,則是為了鼓勵藝術工作者能長期從事創作,推廣藝術教育;從推廣的觀點來看,則是致力於建立交流平台,讓藝文資訊能傳遞給藝術工作者與社會大眾,從而打破藩籬、彼此交流。